2017年3月15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材料一:凝聚共识 汇聚智慧
为做好《民法总则》立法,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,通过这种接地气的“直通车”,使老百姓的心声得以原汁原味直达国家立法机关。《民法总则(草案)》网络征求意见先后历时3个月,不少基层群众、社会团体、法学研究人员等各界人士纷纷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,共有700多位代表发言,提出意见建议近2000条。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中,许多规则都充分考虑了征求意见过程中民众所表达的想法和诉求。
材料二:与时俱进 传承创新
从1986年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,一字之变,背后却是立法理念的创新发展。下表为《民法总则》的新亮点选编。
新亮点 | 专家解读 |
保护从摇篮到坟墓 | 胎儿在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方面的利益受民法保护;人去世后其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仍会受保护。 |
“好人法”保护见义勇为 | 做好事受损失,可以从受益人处得到补偿;做好事时造成助人受害,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。 |
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 | 如果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违反社会道德的内容,那么这一合同条款是无效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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