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初中道德与法治 / 单选题
  • 1. (2017八上·延安期末) 某青年在进入一饭店就餐时,被饭店工作人员以“面容不太好,怕影响点钟生意”为由拒绝入内。经过诉讼,该青年获得精神损失费4000元。这说明(    )

    ①人与人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

    ②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体现为人格和各项基本权利的平等

    ③每个人都应当享有被尊重的权利

    ④每个人获得人格尊严需要法律的保障和自觉行动

    A . ①③④ B . ①②④ C . ①②③ D . ①②③④
    【知识点】
    考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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