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公平的精神
②关注以土地为中心的财富重新分配的问题
③注重缩小贫富差距 ④彻底实现了“耕者有其田”
材料一 孙中山学贯中西,兼通文理,纵晓古今。他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、世界大同、王道等普世观念,同西方的自由、平等、博爱、人权、民主、法治、科学等普世精神,进行融合,而创造出三民主义学说。他不仅包容兼通东西方文化,还能与时俱进。当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,他又吸纳部分马克思主义,称自己的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。
——摘自朱相远《辛亥百年的主航道》
材料二 孙中山和我们具有各不相同的宇宙观,从不同的阶级立场出发去观察和处理问题,但在20世纪20年代,在怎样和帝国主义作斗争的问题上,却和我们达到了这样一个基本上一致的结论。
——毛泽东《论人民民主专政》
材料一 今之满洲,本塞外东胡。昔在明朝,屡为边患。后乘中国多事,长驱入关,灭我中国,据我政府,迫我汉人为其奴隶,有不从者,杀戮一方。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。满政府穷凶极恶,今已灌盈。义师所指,覆彼政府,还我主权。其满洲汉军人等,如悔悟来降者,免其罪;敢有抵抗,杀无赦;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,亦如之。……驱除鞑虏之后,光复我民族的国家。
——《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》(l906年)
材料二 夫汉族光复,满清倾覆,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,从此当努力猛进,以迭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。积极目的为何?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、历史与自尊自大之名称,而与满、蒙、回、藏之人民相见于诚,合为一炉而冶之,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定义。
——孙中山《论三民主义》(l919年)
材料三 中国形式上是独立国家,实际比亡了国的高丽还不如…… 似此,民族主义能认为满足成功否?所以,国民不特要从民权、民生上作工夫,同时并应该发展民族自决的能力,团结起来奋斗,使中国在世界上成为一独立国家。
——孙中山(1923年)
我等同在弱小民族之中,我等当共同奋斗,反抗帝国主义国家之掠夺与压迫。
——孙中山《关于建立反帝联合战线宣言》(1924年)
材料一 13个主权国家既彼此争斗,又一起同联邦首脑斗,必然会很快地同归于尽。可是,如果我们能制定出一部充满活力的开明的宪法,实行严格的相互钳制和相互监督,我们就完全有可能一定程度上恢复我们的尊严和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——《华盛顿传》
材料二 瑞士为行使直接民权的国家,法国则为间接民权国家。全世界中行使直接民权的,以瑞士为第一,民权发达已臻极至,国内政治及民族的结合与美国大致相同,真是我们一极好的先例。
——孙中山《三民主义大旨》
材料三 “予之定名‘中华民国’者,盖欲于革命之际,在破坏时则行军政,在建设时则行训政。所谓训政者,即训练清朝之遗民而成为民国之主人翁,以行此直接民权也。有训政为过渡时期,则人民无程度不足之忧也。”“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,最重要的就是县治,行使直接民权。”
——《孙中山全集》
请回答:
材料一 八、九年前,少数同志在日本发起同盟会,定三大主义:一、民族主义;二、民权主义;三、民生主义。今日满清退位,中华民国成立,民族、民权两主义俱达到,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,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。
——孙中山《在南京同盟会员饯别会的演说》(1912年)
材料二 1914年7月,孙中山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,其纲领是“本党以实行民权、民生两主义为宗旨”,“以扫除专制政治,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。”
——《中华革命党宣言》
材料三 1923年1月,孙中山说:“中国形式上是独立国家,实际比亡了国的高丽还不如……似此,民族主义能认为满足成功否?所以,国民不特要从民权、民生上作工夫,同时并应该发展民族自决的能力,团结起来奋斗,使中国在世界上成为一独立国家。”
——《孙中山全集》
材料一 1924年,孙中山在《民族主义》演讲中说:“英俄两国现在生出了一个新思想,这个思想是有知识的学者提倡出来的,这是什么思想呢?是反对民族主义的思想,这种思想说民族主义是狭隘的,不是宽大的;简单地说,就是世界主义。现在的英国和以前的俄国、德国,以及中国现在提倡新文化的新青年,都赞成这种主义,反对民族主义……列宁为什么受世界列强的攻击呢?因为他敢说了一句话,他说世界上有两种人:一种是十二万万五千万人,一种是二万万五千万人,这十二万万五千万人,是受那二万万五千万人的压迫……我们要能够联合十二万万五千万人,就要提倡民族主义,自己先联合起来,推己及人,再把个弱小民族都联合起来,共同去打破二万万五千万人,共同用公理去打破强权,强权打破以后,世界上没有野心家,到了那个时候,我们便可以讲世界主义。”
材料二 1906年,孙中山在《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》演说中说:“似乎欧美各国应该家给人足、乐享幸福,……然而试看各国的现象,……富者极少,贫者极多。……所以倡民生主义,就是因贫富不均,……兄弟所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子。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,可定价一千或多至二千,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,价涨至一万,地主应得二千,已属有益无损,赢利八千当归国家,这于国计民生皆大有益。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,这是简便易行之法。”
材料三 美国中国两部宪法内容摘要:
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,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。……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。总统任期为四年……总统为合众国陆海军的总司令,……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。
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,中华民国之立法权,以参议院行之。……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,总揽政务,公布法律。……临时大总统统帅全国海陆军队。……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,均称为国务员。……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、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,须副署之。……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。……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