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学生学习“罗马法体系”一课后,产生了疑问:古罗马的奴隶是否确如书上所说,被“排斥在法律对象之外,不具有任何权利”?为此,他查找了资料,并撰写了如下读书笔记:
奴隶指在罗马社会中不具有自由人身份的人,在法律上被视为物;奴隶的身份可能因出身、受到刑事处罚或在战争中被俘所致;奴隶可以被解放而成为自由人。【1】②奴隶的释放问题是罗马法中重要的一部分。③《十二铜表法》中就有相关的条文。【2】④表明当时即己存在释奴现象。
共和末期至帝制前期,随着罗马版图的扩大,释放奴隶的现象更加普遍。帝国大法官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就有释放一大批奴隶的记录。【3】历史学家指出:“在罗马法中很普遍的一个观点是:虽然奴隶制度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制度,但它是和‘本性’相矛盾的”,有古罗马大法学家就认为:“从民法的观点来看,奴隶是什么也算不得的。但是根据自然法来看便不是这个样子。从后者的观点来看,一切的人都是平等的”。【4】由此看来,……
资料来源:
[1]《罗马法词典》
[2]《十二铜表法》第五表第八条、第十一条
[3]《小普林尼关于释放奴隶的书信三封》
[4]科瓦略夫《古代罗马史》
问题:
1886年8月7日,《纽约时报》发表文章,对上海租界作了如下描述:
租界之内,三国(指英、美、法)享有独立的行政权力。美国和英国的租界联合起来,成立了类似于市政府的工部局,还有由纳税人选举产生的议会。法租界则有法国人建立的公董局。世界上很少有城市的市政管理像上海这样运转良好。
上海警队(巡捕房)的组织相当完善,警力充足。警官包括欧洲人、印度人和清国人。欧洲人穿着规范的伦敦制服,印度人的警服介于伦敦和印度服装之间,而清国人的警服几乎与他们的传统服装没有区别。
我们对一个城市还能有什么更多的要求呢?这里有很好的下水道,有清洁的供水系统和完善的照明系统,个人财产也受到了良好的保护,人们没有失窃和失火之苦,居民们可以在路况极好的街道上舒适地行走。
问题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