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将铸币权收归中央 ②实行盐铁官营 ③国家插手并经营商贸 ④“废井田,开阡陌”
材料一:
据载,在周公摄政时就分封了71国,其中大部分都是周的同姓子弟。
分封时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,天子“授民授疆土”,将某地区的土地连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诸侯,由他们去建立国家。诸侯要对天子承担镇守疆土、屏藩王室、缴纳贡物、朝觐述职、发兵从征等义务。
周朝的分封则主要是由统治部族对被征服地区主动进行的武装拓展,大大加强了王室对全国疆域的控制,巩固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,即所谓“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”。
——摘编自张帆著《中国古代简史》
材料二:
《史记˙商君列传》所说的:“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”此举体现了国野制度崩溃,国人与野人界线泯灭的变化。秦孝公用商鞅变法,“并诸小乡聚,集为大县,县一令,四十一县”,事在孝公十二年(前350年)。户籍相伍与集乡聚为县两事,是秦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转折点。
县既由基层的乡聚组成,乡聚以下又有什伍之组织,这样一来,就将过去血缘关系的氏族组织,改造成为从户开始经什伍到乡聚再到县的严密的地缘关系组织,形成了完成意义上的基层地方行政组织体系。从秦统一天下后将县的幅员定为“大率方百里”的原则看来,在商鞅集小乡聚为县时,必然也已有某种分划的原则。同时每一县都由国君任命的县令担任长官,也标志着官僚制的完善。
——摘编自周振鹤著《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》
材料一:
东周前半期称为春秋,公元前475年以后即战国时期。东迁后的周王室仅能控制洛邑周围几百里的土地,诸侯定期纳贡的制度也已无法保证。春秋时期的社会状况较西周发生了很大变化。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动,同样也表现在学术文化领域。各国君主出于政治需要,对各家学派基本上能采取较为公允的态度,由此形成了“百家争鸣”局面。
——摘编自张帆《中国古代简史》
材料二:
陆玉林曾探讨“先秦学术的主题”,其结论是“诸子学术实有共同之主题,即重建现实政治、社会、道德与思想的秩序”。陆玉林还分析其原因有二:一是外在客观原因,礼乐崩坏之际,秩序重建是当务之急;二是内在主观原因,知识阶层自觉承担历史使命。笔者认为,“儒道墨法”社会思想具有共同的出发点和价值目标,也可以说终极关怀,那就是重建有序社会,救民于乱世,不同的仅仅是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手段。
——摘编自王兴周《重建社会秩序的先秦思想》
材料一:
刘邦接受了皇帝的称号,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……地方行政系统仍是郡、县、乡、亭、里。郡有郡守、郡尉等,分掌政治、军事、监察之权。县分大小,万户以上设县令,万户以下设县长。
——樊树志《国史概要》
材料二:
“汉高祖……矫秦县之失策,封建王侯,并跨州连邑,有逾古典。”这些受封的诸侯王和列侯都是“有土之爵”,在其封地上享有两大特权:一是“自置吏”,二是“得赋敛”。
——摘编自周振鹤《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》
材料三:
汉武帝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,“以私恩自裂地,分其子弟”为列侯,而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,分别隶属于汉郡。淮南王刘安谋反,“国除为九江郡”;衡山王刘赐谋反,“国除为郡”。又颁布律令,规定王国官员地位低于一般官员,限制人们与诸侯王交游。从此,王国与汉郡无异。
——摘编自邱树森、陈振江主编《新编中国通史》